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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00年3月11日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00-03-12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截至3月7日下午5时,共收到提案3316件,其中,委员提案3252件,参加提出提案的委员1738人,占委员总数的78.8%;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提出提案51件,党派、团体与政协专委会联合提案2件,界别小组提案11件。

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规定,提案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审查,共立案3061件,占总数的92.3%。其中,经济建设方面1423件,占46.5%;教科文卫体方面899件,占29.4%;政法、统战、人事等方面739件,占24.1%。没有立案的255件,作为委员来信转交有关部门研究和处理。

委员们立足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推进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维护稳定的高度,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通过提案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提案的质量比往年有所提高。

提案涉及的主要内容有: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扩大内需,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继续推进改革、加强管理,加快科技、教育发展,扩大对外开放,搞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强环境保护,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等。关于西部大开发战略、农业和农村工作、国有企业的改革和脱困、教育改革、反腐败、法制建设和祖国统一大业等问题受到委员们的特别关注。

会议期间,提案委员会就《开发西南水电,实施西电东送案》,召开协商办理座谈会,邀请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水利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电力公司、国家开发银行等有关部门和云南、贵州、四川省的有关负责同志与提案人座谈,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本次会议提案中一些急需大会期间处理的问题,已及时送交有关部门。

对于已经立案的提案,大会闭幕后将于3月16日召开交办会,分别送中共中央有关部门,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以及有关人民团体等承办单位办理。

本次大会提案截止日期后收到的提案,提案委员会将及时审查立案,送交有关单位办理。(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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